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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难间的防火窗如何设置?

发布:2023-04-10 13:32,更新:2024-05-13 08:00

避难层(间)应设置可开启外窗,平时可起到通风防烟的作用,火灾时要排出烟气,而防火窗在火灾发生时会自动关闭,那这两个功能是否是对立的呢?两者看似矛盾,实则相互补充。

可开启式防火窗

根据规范要求,

1、避难间(层)应设置可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(自然通风系统)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(机械加压送风系统),外窗须采用乙级防火窗。

2、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避难层(间),应在外墙设置可开启外窗。

不管避难层(间)采用的是自然通风系统还是机械加压送风,均需设置可开启外窗,且外窗为防火窗。


一般情况下,通常将避难间(层)看做相对安全的区域,本身并不具备火灾风险,但需要防止来自外界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烟雾、火灾危害。

避难间采用可开启的乙级防火窗,同时具备手动开启和关闭功能,同时配置热敏感元件(易熔合金件或玻璃球等)达到一定温度时(74℃±0.5℃)可实现自动将窗扇关闭的功能。在这个温度范围内,通风防烟的实际意义并不大,更为重要的是将防火窗自动关闭,防止外部火灾烟气的侵袭。


关闭状态下的防火窗

可见,防火窗的开窗通风、自动关闭防烟防火功能并不是对立的,而是相辅相成的。一方面在日常起到通风采光的作用,另一方面在火灾发生的危急情况下,自动感应关闭,及时将烟雾或火焰阻挡在外面,为避难间内的人们逃生争取时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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